时光网特稿 日前,王晶在“网络发行价值再生,港片IP的破局重组”论坛炮轰网络电影盗窃香港电影IP一事闹得沸沸扬扬。如何保护电影版权,如何界定“抄袭、蹭IP、致敬”之间的边界等问题再度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。
“盗IP”还办论坛?王晶当场发飙

“所以,我觉得,并不是一个值得骄傲的事情。而是集体盗窃,根本没有向任何知识产权拥有方,给过任何费用,甚至是征求同意。刚才董先生说的,分帐最高的《笔仙大战贞子》,我不相信能拿了日本的版权,也不相信问《笔仙》电影拿过任何的版权,我认为是无耻的。”

侵权还是蹭IP?法律界限很模糊

冯小刚拍了一部《我不是潘金莲》,各种蹭热度的网络电影便层出不穷,《我是潘金莲》、《她不是潘金莲》、《潘金莲就是我》、《我不做潘金莲》、《喜气洋洋小金莲》、《潘金莲复仇记》等作品搅得人眼花缭乱。

2014年,作家、编剧琼瑶曾状告编剧于正的电视剧《宫锁连城》抄袭其小说《梅花烙》,历经19个月的诉讼后最终胜诉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,认定《宫锁连城》侵犯《梅花烙》的改编权和摄制权,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,《宫锁连城》永久禁播,于正向琼瑶道歉,被告方赔偿原告方500万元。《汽车人总动员》的国产动画片上映。然而迪士尼、皮克斯却发现,这部电影从名称、动画形象到宣传海报,都涉嫌抄袭了自己的《赛车总动员》、《赛车总动员2》。迪士尼、皮克斯遂将该影片的制作方、发行方起诉至法院,最终胜诉。被告被要求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,并赔偿损失100万元。
天下电影一大抄?有人“抄袭”有人真·抄袭

《赌神》火了,便有了 《赌圣》、《赌侠》、《赌霸》、《赌侠1999》、《中华赌侠》、《千王之王2000》……

需要声明的是,带引号的“抄袭”和不带引号的抄袭完全是两回事,有些“抄袭”是艺术创作的手段,有些抄袭则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践踏。区分两者并不容易,但真理会在不断的讨论中越辩越明。